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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四部门联合下文:不得阻扰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来源: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加入时间:2018-02-22 09:33:00  

    日前,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四部门联合下发赣市房字(2018)16号文件《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干部职工在解决刚需和改善性住房中的作用,保障市场公平、公正,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2017年12月印发的 《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 》 (建金 〔2017〕2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拟进一步整治房地产市场存在的拒绝或变相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的有效途径,是一项关系改善社会民生的重要制度,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企业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协力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平等的购房权益。

   二、及时办理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证及商业贷款楼盘准入、备案时,应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预准入手续,并在楼栋封顶竣工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对未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的,各地房管部门可暂缓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

   三、规范房地产销售信息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在销售现场全面、准确公示销售价格、销售进度,不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承诺书及市民热线(12345)、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等群众监督投诉热线等相关信息。中心城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在销售现场公示市房管局市场监管科(8287009)咨询电话,各县(市、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要在销售现场公布当地房管局咨询电话,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贷款方式的权利,保障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与其它贷款方式购房享受同等权利。

   四、不得阻挠或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不得以提高房屋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或与商业贷款购房存在价格差异等任何形式增加购房限制条件或附加其他条件,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严禁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书面文件。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房地产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应由房地产企业提供的有关项目资料及企业资料。同时,对购房人选择商业贷款的,房地产企业应按其贷款银行首付比例要求执行。

   五、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的透明度

   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管理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和网络等媒体,进一步公开透明业务服务项目流程、办理要件、办结时限等内容,要在办事大厅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告栏予以明示,对于群众的咨询电话要积极响应、热心解答。

   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的效率

   各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要在委托贷款协议中明确与受托银行的职责划分和办理时限,避免互相推诿,提高工作效率.对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资料的受理、初审和审批等工作.不予贷款的,要说明原因和理由。各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落实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要求,积极应用信息化等技术、搭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等手段进一步压缩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办理审批时间,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跑路。

   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通过宣传牌、宣传栏、政务网站等渠道公示市民热线、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房地产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等职工投诉举报热线。在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后,要按照“属地负责、专人专办”的原则,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快速响应、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进程,以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赣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对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并在3月底之前完成集中专项整治。对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通报、记录信用档案,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在完成改正前暂停其网签活动和预售资金的使用拨付。同时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和“回头看”,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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