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国土局将按程序依法无偿收回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来源:兴国县国土资源局 加入时间:2018-06-23 09:09:01
近日,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公开信息,经兴国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并同意,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将依法按程序无偿收回兴国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潋江镇、以及经济开发区等18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为873.98亩。
其中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宗面积103.55亩、兴国县振兴投资有限公司1宗面积95.95亩、兴国县洪门工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宗面积120.19亩、潋江镇11宗面积536.47亩、经济开发区1宗面积17.82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