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6-12-23 21:27:43
提问:我在模范城买了套房子,9月3日签的合同,9月26日去公积金中心办理好了贷款(夫妻二人贷40万)手续等待放款,现在售楼部却告诉我说我的没有办下来,因为在12月7日前他们没有把我的税票交到公积金中心导致12月7日起执行的新政策致使公积金贷款没有贷下来,现在要求我们补齐首付30%(我买房当时付了20%)才能贷下公积金。我又无力支付10%,请问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利
回复:您好,据了解,赣州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变化为2016年12月初发布相关通知,通常相关政策调整变化非楼盘能提前预测或左右,若您签订合同时未有特别约定相关条款,通常需按新政执行,具体您可以查看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内容,或向县房管局咨询了解并寻求帮助。
回复时间:2016-12-24 1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