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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问题

提问人:**    时间:2018-04-07 19:56:01

提问:楼盘第一期开盘时销售人员说可以使用公积金,第二期销售人员跟我说不可以使用公积金,作为住房公积金缴纳者,其行为是否属于侵犯受益者的权利,我可以向哪个单位反映?

回复:您好,根据2018年2月22日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中国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四部门联合下发赣市房字(2018)16号文件《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要求,若楼盘开发企业存在的拒绝或变相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象,可向项目管辖地的房地产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投诉。如情况属实,相关部门可对房地产企业进行约谈通报、记录信用档案,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在完成改正前暂停其网签活动和预售资金的使用拨付,情节严重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具体建议您向上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2018-04-08 09: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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