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8-04-08 22:24:07
提问:省直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兴国购房使用?
回复:您好,据向赣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如果不是在赣州市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赣州市管辖区域内购房,将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起,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停办省内异地公积金互认。
回复时间:2018-04-09 1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