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8-10-05 19:29:18
提问:您好,请问下我是南昌的住房公积金,在兴国县城买了商品房,可以用南昌的公积金吗?
回复:您好,据了解,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自2017年2月24日起,暂停办理省内异地(江西省内赣州市以外其它地区)贷款业务,具体恢复时间以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续通知确认时间为准。具体您也可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国办”咨询了解,电话0797-5326934。
回复时间:2018-10-07 08: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