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您好,据了解,根据2018年2月赣州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行为的通知》相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预售许可证及商业贷款楼盘准入、备案时,应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预准入手续,并在楼栋封顶竣工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准入备案手续。对未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的,各地房管部门可暂缓开通该楼盘项目网上签约系统。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购房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具体您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主管部门联系了解相关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2018-11-18 10: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