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9-01-25 09:55:05
提问:结婚前我爸爸申请了公租房两房两厅的,里面有我的名字,但现在我结婚了却用不了我名字去买房,显示我已经有公租房,后来就用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去买的房,我看了下公租房合同,试用使用公租房的时间为3年,3年后房管局会再次调查我爸有无权力和条件使用公租房,请问我这种情况我的公租房会被房管局收回吗?或者换成一房一厅的?
回复:您好,具体取决于再次审核时承租家庭情况是否符合续租的相关条件,原则上若承租家庭条件发生变化,且不符合承租的相关要求,则需要进行腾退。因此,具体取决于审核时的综合结果,最终以相关部门最终审核确认结果为准。
回复时间:2019-01-25 11:2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