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9-05-06 14:42:43
提问:现在不动产原件都可以拿回来了吗?
回复:您好,从2018年7月1日起,在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在抵押权登记业务办结后,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由抵押权利人一并领回,不在由办理抵押登记的相关部门保管。2016年3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已办理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权利人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前往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领回。
回复时间:2019-05-06 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