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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问题

提问人:**    时间:2019-11-06 19:13:11

提问:房博士,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公积金提取问题。先前我们以夫妻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公贷款,并办理了按月提前冲抵,现在每个月缴存金额已经足够冲抵每月公积金贷款需要偿还金额,我们公积金账户内有余额。现在我们以商业贷款的方式买了二套房,我们是否可以以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名义按年提取公积金。谢谢!

回复:您好,据了解,根据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此前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在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还有储存余额的前提下,且其它各项条件满足提取要求,购(建)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建)第三套住房的,则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您可以向赣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国办咨询确认,电话:0797-5326934。

回复时间:2019-11-07 08: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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