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21-02-10 00:45:04
提问:问下江东府是否取得三书一证一表,
回复:您好,商品房项目应完成规划、消防、园林等专项验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并备案,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后,方能交付使用。同时,开发企业应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物业承接查验备案表》在商品房交付现场进行公示。如开发项目因工程进度等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开发企业应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告知买受人延期交付原因、整改措施及拟交房时间,并在售楼部或项目现场贴出相关公告,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回复时间:2021-02-12 1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