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七年级招生、义务教育转学等相关公告!

兴国教科体 2023-05-16 19:45:02

兴国县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网上预报名公告


    根据《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经研究,2023年秋学期兴国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继续实行网上预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生学校及学区划分



    验小学:

    东至滨江东大道以西(南至红军桥,北至凤凰大桥,滨江1号、兴国县中医院家属楼、中国建设银行家属楼);

    南至红军桥以北,马岭路至潋江大道医药总公司、添禄大酒店;西至平川北大道以东(检察院至环保局);

    北至澄塘新区安置区以南(不含澄塘村户籍),滨江1号、金碧名居、凤凰大厦、阳光馨苑、江茂凤凰城。


    兴国一小:

    东至滨江大道以西(北至红军桥,南至潋江大桥);滨江东大道(北至长兴路,南至将军大桥)至规划路;含长兴路;南到潋江大桥、五福路以北;

    西至五福路与平阳东路交界处以东;

    北至背街、横街、治平街、西街以南(退役军人事务局至将军宾馆门前的路为界);恒洋·江东府、万成·57号院、国兴公馆、绿柳居、水岸人家翠竹苑、滨江·丽景豪庭。

    兴国二小:

    东至背街以西;南至治平街、西街以北(府江小区至新联手机超市门前的路为界);

    西至将军大道以东(南至平阳街,北至新消防大队);

    北至新消防大队延伸至皇庭大酒店、添禄大酒店、医药总公司以南;中梁·国宾府、吉兴花园、吉锦豪庭。

    兴国三小:

    东至将军大道以西;

    南至西路口、安康路、清云路(东)、平阳路以北;

    西至火车站、新319国道以东;和睦村;

    北至长冈西路以南(睦敬村除外);翡翠城、华云·学府里、望阳·中央公园、云顶公馆、中城·模范城、兴盛佳苑、金福花园·半山国际。

    兴国四小:

    平川中学靠尹屋围墙为直线至时尚酒店对面的路口;红门大道道路两侧所有的企业务工经商随迁子女;东河桥以西至猫岭村企业务工经商随迁子女;红门社区(除谢屋、尹屋、新厅、禾坪四个行政组外);猫岭社区,国际商贸城、满都广场、新市民公寓随迁子女、红安新居公租房,大华城果里、平川中学、第二医院、工业园管委会职工子女;西至滨江东大道以东(北至将军大桥,南至洪门大桥);嘉福·潋江府、九里·蓝湾、嘉福星洲·尚江尊品、九里·上善若水、大华·城果里、满都广场、伟峰·天悦、城央学府。

    兴国五小:

    东至五福路以西;

    南至南方医院、楚天大酒店以北;

    西至富平路(北)、和睦大道以东;

    北至平阳路、安康路、清云路(东)以南;嘉润·公园府邸、中梁金座、长海云府、华源·城市广场、幸福家园、立景商住楼、隆德小居、金茂大厦、大鑫花园小区、平阳九 号、兴国县文化艺术中心。

    兴国六小:

    东至食品药品监察大队以西(食品药品监察大队至环保局);

    南至新消防大队延伸至皇庭大酒店、长冈西路以北;

    西至新319东以东(南至长冈西路,北至小山加油站);

    北至杨澄村以南;博联御府、嘉和苑、永欣佳园、丹枫龙廷、和谐新城、明隆龙居苑、旺角华庭、如意轩、盛发3号楼、银盛花园、恺城金都、盛发绿苑、锦绣江南。

    兴国七小:

    东至滨江东大道以西;

    南至滨江西大道以北;

    西至模范大道、模范西大道东以东;新319国道两边;

    北至潋江大桥以南;滨江·悦景轩、翡翠·和睦苑、嘉福·未来城、状元府、恒茂·外滩、御珑湾、江湾名都、滨江华府、江山一品、滨江新城、滨江明珠、红色之都、同安居。

    思源实验小学:

    泗望村,红门谢屋、尹屋、新厅、禾坪四个行政组;新区大道两侧的所有厂区务工随迁子女(东起国兴汽车城西至汽车检测中心);兴国高速引路两侧(不含长冈乡户籍);西至经八路、平川中学靠尹屋围墙为直线以东;碧桂园·新城之光、长海上城、碧桂园、万象新城、兴城嘉园、东城国际、公租房随迁子女。


兴国县城区小学学区范围示意图

招生条件


     2023年秋季,把整个城区适龄学生划分为四类。分别是学区生源类、政策生源类、经商务工随迁生源类、其他类生源。

    第一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县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落户日期截止网上预报名时间之前)在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其中,对“三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房屋产权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学区内户籍儿童优先安排。

    家庭有学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产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有的,提供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近3个月(2023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住学区内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租住合同、近3个月(2023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中的任意两种、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第二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烈士、现役军人及综合救援性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烈士证或父母亲服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工作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凭证材料或证明、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

    第三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兴国经商的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截止《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3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发布时间之前,即 3月 21 日之前)、户口簿、门面租赁合同或门面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再结合实地核查经商的真实性安排入学;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所在务工企业务工合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居住证(非本县户籍)等凭证。在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的子女及来兴投资办企的法人子女优先满足,分类安排。

    第四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父母双亡的孤儿申请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校入学。实际监护人需提供的有效证件有:孤儿证、监护人证明、户口簿。


招生办法



    按照“户籍优先、分类保障、依法安置、统筹调剂”的原则,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第一顺序:优先确保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家庭有学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住学区内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所在学区公办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第二顺序: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第三顺序: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在实际工作地学区学校相对就近安置;如所属学区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部门统筹调剂。

    第四顺序:其他类别(如:渔民子女、父母双亡的孤儿)。


网上预报名流程


    01

    网上预报名申请时间:5月22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逾期未申请将不予补录。

    ✷赣服通:打开“支付宝”应用→搜索栏搜索“赣服通” →进入“赣服通”小程序→下拉找到“部门专区” →点“新生入学”。

    手机版:

    https://eduapply.krtservice.com/edu-sign-up-enroll-pre/#/?areaType=xgLogin

    ✷微信二维码:


    02

    认真阅读兴国县教科体发布的《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正确选择入学类别和学区,特别注意:类别和学校只有一次选择机会,选错将无法更改,因此造成材料无法审验,后果自负。

    03

    根据要求准确如实填报,完成后提交,提交成功或失败都有提示语,如果非关键数据(除身份证号、入学类别、志愿学校)填错或提交失败,可以重新填报来修改。

    04

    关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网上预报名时,意向学校选择时有三个志愿(在申请入学时各位家长一定要填报三个志愿),鉴于兴国三小、兴国五小学位已经饱和,今年秋季不接收第三类生源(经商务工随迁生源类);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提供的入学材料越齐全,则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学校。

    05

    网上预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请您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如因网络不稳定等原因无法完成信息填报,请您不要着急,可以择时再填报,只要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即可。

    06

    特别提醒,因本平台与户籍和不动产中心已完成数据对接,可对这两类入学材料进行自动识别,所以学区生源类(户籍和房产类别入学)只需完成线上预报名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不需线下审验资料;其余政策生源类、经商务工随迁生源类和其他类生源不仅要完成线上预报名,还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线下审验材料。

    提示:凡需到城区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网上预报名,完成线上申请并成功提交填报信息后,经商务工类随迁子女要根据《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分类别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审验地点接受现场审验,未参加现场审验或现场审验材料不真实的信息登记无效。

    线下现场审验时间:7月3日-5日

    现场审验地点:兴国县第六小学(别称红军子弟小学)。


    教科体局及县直各校咨询电话

    教科体局:0797--5203033

    兴国一小:钟老师(15180274460)

    兴国二小:叶老师(15970903955)

    兴国三小:邱老师(13979712042)

    兴国四小:蔡老师(15083788778)

    兴国五小:方老师(15970805893)

    兴国六小:邓老师(15970717525)

    兴国七小:钟老师(18270087698)

    实验小学:李老师(13607079917)

    思源小学:刘老师(13576656876)


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 5月16日



兴国县2023年秋季城区七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城区七年级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办法


    现城区小学、潋江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采取由就读学校提供相关材料,由学校初审交县教育考试中心复审,再按相应的招生学校及学区范围划分录取,无需网上预报名。

    非城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但又符合就读城区学校条件的,需在城区初中就读七年级的适龄学生实行网上预报名,线下集中审核。


招生学校及学区范围


    兴国五中:

    东至凤凰村、江茂·凤凰城、阳光馨苑、太公井、花园内、滨江东大道(东至长兴路,南至模范桥东端红军楼、翠竹苑,北至凤凰大桥、东投·学士府、滨江1号);

    南至凤凰大道、常兴花园、公安局、平固街以东、十字街以东、背街、永福街以东、交通局;

    西至红军路以东(革命烈士纪念馆、五福广场、品䘵园、电力公司、吉锦豪庭、马屋山、恺城金都、党校小区、颐泰· 健康城)、丹枫龙庭、明隆小居、旺角华庭、银盛花园、中心花园、潋江大道两侧;

    北至平安欣城、澄塘新区、原气象局、岭排上、潋江镇中心小学、澄塘小学、上程小学

    兴国七中:

    东至十字街以西,府江小区、永福街以西、红军路以西(原物资局、公路局、皮肤病医院,筲箕街);

    南至平阳路(赣州银行)以北,沿至工字街以北与十字街交界处;

    西至将军大道(赣州银行)以东、吉兴花园、建材大市场、汽车总站、中梁国宾府、嘉和苑;

    北至斗米坎、罗蔡屋、睿智楼、和谐欣城

    兴国三中:

    东至将军大道以西;

    西至站前路、文明大道以东;

    北至新人民医院至小山加油站以南,中城模范城、瑶岗背住宅小区;

    南至平阳路以北,金福花园、云顶公馆、长海云府、望阳中央公园、翡翠城、中梁金座、成泰幸福时光I[1、2、3、4、7号楼];联群小学、下渡小学、睦敬小学

    兴国六中:

    东至滨江东大道(模范大桥东端至将军大桥东端之间);

    南至滨江西大道(普惠路、潋江卫生院、丽景豪庭至恒茂外滩、御龙湾);

    西至文明大道以东(成泰幸福时光II[5、6号楼]、嘉福未来城、状元府延伸至兴国中学);

    北至平阳路以南沿至工字街以南、平固街以西、将军大道南段两侧,坝南小学

    思源实验中学:

    新区大道两侧(西始国兴汽车城东至东河大桥)、恒洋·江东府、长海上城、东城国际、万象新城、碧桂园、大华成果里、廉租房、公租房;

    红门大道两侧、国际商贸城、伟峰·天悦、城央学府、满都广场、新市民公寓、红安新居公租房、兴城嘉园;

    将军大桥东端至九里蓝湾、嘉福星洲·尚江尊品、潋江府、九里·上善若水、红门大桥;

    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兴国四小学招生范围,东方小学


兴国城区初中学区范围示意图


招生条件


    2023年秋季,把整个城区适龄学生划分为四类。分别是学区生源类、政策生源类、经商务工随迁生源类、其他类生源。

    第一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县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落户日期截止网上预报名时间之前)在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其中,对“三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房屋产权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学区内户籍儿童优先安排。

    家庭有学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产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有的,提供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近3个月(2023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的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住学区内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租住合同、近3个月(2023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第二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烈士、现役军人及综合救援性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烈士证或父母亲服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工作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凭证材料或证明、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

    第三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兴国经商的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截止《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3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发布时间之前,即 3月 21 日之前)、户口簿、门面租赁合同或门面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再结合实地核查经商的真实性安排入学;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所在务工企业务工合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居住证(非本县户籍)等凭证。在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的子女及来兴投资办企的法人子女优先满足,分类安排。

    第四类入学需提供的材料

    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父母双亡的孤儿申请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校入学。实际监护人需提供的有效证件有:孤儿证、监护人证明、户口簿。


网上报名流程
 

    01

    网上预报名申请时间:5月22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逾期未申请将不予补录。

    ✷赣服通:打开“支付宝”应用→搜索栏搜索“赣服通” →进入“赣服通”小程序→下拉找到“部门专区” →点“新生入学”。

    手机版:

    https://eduapply.krtservice.com/edu-sign-up-enroll-pre/#/?areaType=xgLogin

    ✷微信二维码:

 



    02

    认真阅读兴国县教科体发布的《兴国县2023年秋季城区七年级招生公告》正确选择入学类别和学区,特别注意:类别和学校只有一次选择机会,选错将无法更改,因此造成材料无法审验,后果自负。

    03

    根据要求准确如实填报,完成后提交,提交成功或失败都有提示语,如果非关键数据(除身份证号、入学类别、志愿学校)填错或提交失败,可以重新填报来修改。

    04

    网上预报名时间先后不作为入学的排序依据,请您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如因网络不稳定等原因无法完成信息填报,请您不要着急,可以择时再填报。

    05

    特别提醒:因本平台与户籍和不动产中心已完成数据对接,可对这两类入学材料进行自动识别,所以学区生源类(户籍和房产类别入学)只需完成线上预报名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不需线下审验资料;其余政策生源类、经商务工随迁生源类和其他类生源不仅要完成线上预报名,还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线下审验材料。

    提示:非城区小学毕业又需到城区就读初一的适龄儿童均需网上预报名,完成线上申请并提交。按照《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分类别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审验地点接受现场审验,未参加现场审验或现场审验材料不真实的信息登记无效。

    线下现场审验时间:7月3日-5日。

    现场审验地点:兴国县第六小学(红军子弟小学)。


    教科体局及县直各校咨询电话


    教科体局:周老师(15070181110)

    兴国五中:黄老师(13979701206)

    兴国六中:王老师(13979766477)

    兴国七中:李老师(13767774725)

    兴国三中:张老师(15970882296)

    思源初中:钟老师(15083716698)


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3年5月16日





兴国县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县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大校额工作,切实缓解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学位压力,巩固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成果。根据《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容量及班额现状,经研究,2023年秋季学期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采用网上平台申请转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严格转入条件

    按照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学校一律不得有超大班额、起始年级一律不得新增大班额、存在超标准班额的班级一律不得转入学生),在申请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以下4种类别可以申请转学。

    第一类

    县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口簿、不动产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落户日期截止网上预报名时间之前)在户籍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其中,对“三个一致”(即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地址、房屋产权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保障性住房使用权人为其父母)学区内户籍儿童优先安排。

    家庭有学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房产为父母(法定监护人)所有的,提供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发票、近3个月(2023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的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住学区内廉租房、公租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与县住房保障中心签订的廉租房、公租房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租住合同、近3个月(2023年1-6月任意连续3个月)水、电、气缴费凭证其中任意两种、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所在学区学校入学。

    第二类

    烈士、现役军人及综合救援性人员的适龄子女提供烈士证或父母亲服现役证明(军官证、士官证)或工作证、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

    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高层次引进人才的凭证材料或证明、家庭户口簿、现居住地凭证。

    第三类

    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兴国经商的营业执照(办证时间截止《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 2023 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办法发布时间之前,即 3月 21 日之前)、户口簿、门面租赁合同或门面产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再结合实地核查经商的真实性安排入学;

    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父母所在务工企业务工合同、近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企业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至少6个月)、居住证(非本县户籍)等凭证。在县招商引资企业务工的子女及来兴投资办企的法人子女优先满足,分类安排。

    第四类

    渔民子女按照其上岸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父母双亡的孤儿申请在实际监护人居住地学校入学。实际监护人需提供的有效证件有:孤儿证、监护人证明、户口簿。

    注:已在兴国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原则上预警学校不接收同城学校转入学生,思源实验小学、兴国三小和兴国五小等学位紧张的2-6年级的学生,因为家庭房产变化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调整去城区其他学校。

    兴国三小、兴国五小2023年秋季学期原则上不接收符合经商务工随迁类条件的转学生。

    转到乡镇学校就读的,到原就读学校领取电子学籍表后,直接到转入学校提交申请。


网上转学申请流程


    1.网上转学申请时间:5月22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逾期未申请将不予补录。

    ✷赣服通:打开“支付宝”应用→搜索栏搜索“赣服通” →进入“赣服通”小程序→下拉找到“部门专区” →点“新生入学”。

    手机版:

    https://eduapply.krtservice.com/edu-sign-up-enroll-pre/#/?areaType=xgLogin

    ✷微信二维码:

 


    对符合以上转学条件,确实需要申请转入兴国县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2023年秋季学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转学采取先线上预申请,经商务工类转学还需线下集中联审,凡是今年秋季需转入城区就读的插班学生,按照《兴国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相关条款提前准备好相关转学材料。

    2

    网上预审通过后的经商务工类随迁子女于7月3日-5日期间到兴国六小(红军子弟小学)接受现场审验材料,逾期未申请转学将不予办理。

    3

    学生户籍或房产对应学校的年级没有空余学位的,家长可申请选择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如果申请人数大于空余学位数,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县教科体局将根据“户籍优先、分类调剂”的原则,按照条件顺序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空余的学校或者有条件扩容增加学位的学校。申请人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如某校前一类学位已满,则该校不再接收后一类转学生,将后几类申请转学生统筹安排转入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4

    认真阅读转学公告,根据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转学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完成线上申请和线下集中审核,转学录取结果将后续公布在“兴国教科体”微信公众号,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严肃工作纪律

    严禁违规私自办理转学。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班级不得私自违规接纳学生转入,所有转入学生必须按照本规定转入条件、申请程序和资格审查办理转学。凡违规私自办理转学,一经发现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凡在转学或转学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虚假户籍、虚假房产等信息的,不受理其转学申请。对出具虚假证明、虚假户籍、虚假房产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含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县教科体局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教科体局及县直各校咨询电话
 

    教科体局:0797-5203033

    兴国一小:钟老师(15180274460)

    兴国二小:叶老师(15970903955)

    兴国三小:邱老师(13979712042)

    兴国四小:蔡老师(15083788778)

    兴国五小:方老师(15970805893)

    兴国六小:邓老师(15970717525)

    兴国七小:钟老师(18270087698)

    实验小学:李老师(13607079917)

    思源小学:刘老师(13576656876)

    兴国五中:黄老师(13979701206)

    兴国六中:王老师(13979766477)
  
    兴国七中:李老师(13767774725)

    兴国三中:张老师(15970882296)

    思源初中:钟老师(15083716698)

   本公告解释权归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未尽事宜将另作说明。



兴国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023年 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