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兴国房产网首页 > 资讯 > 政策法规 >

2016年年底江西将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来源:天圆网  加入时间:2015-01-22 08:49:53  

    记者从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江西已于近日印发了《江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工作。2016年底全省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全省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实施方案提出,按照相关规定把全省省、市、县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同级国土部门,构建自上而下、有序对接的省、市、县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通过建立“一站式”服务等配套措施,更好服务企业、更加方便群众申请和办理不动产登记。

  实施方案要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将由国土资源、住建(房管)、林业、农业等部门对本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编制、职责、登记依据、登记流程、登记成果资料、收费状况、办公场所等情况进行梳理,提出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及整合后部门间对不动产登记、管理的分工协作意见。

  对农业部门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职责给予四年过渡期。2017年开始,按照逐步过渡的要求,由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具体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2018年完成过渡。

  实施方案还要求,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建设工作。2016年1月开始,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依照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依据、簿册、表格、证书开展登记业务。2016年底全省全面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由国土资源部门提出本地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正式意见,市、县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应在2015年2底前完成。

分享到:

文章检索
兴国最新房产资讯排行
兴国楼盘最新动态
  • 楼盘名称
  • 最新均价
  • 楼盘状态
兴国最受关注房产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