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发布平固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预告 征收土地总面积约4.9万平米
来源: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 加入时间:2016-03-25 13:17:48
资料图:平固街
近日,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正式发布《兴国县平固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预告书》,根据预告内容,此次改造征收范围东至滨江大道,南至公安局家属楼,西至平固街、十字街,北至富源街,土地总面积约4.9万平方米,改造红线图内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将被依法征收。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预告书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兴国县平固街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的需要,兴国县人民政府拟对潋江镇平固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红线范围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至滨江大道,南至公安局家属楼,西至平固街、十字街,北至富源街。土地总面积约4.9万平方米范围内所有房屋及其附属物(具体范围见改造红线图)。
二、房屋征收部门: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电话0797-7058693。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潋江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南门居委会 电话:0797-5322121。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分、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未经登记的建筑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登记、认定工作。
六、若被征收人对摸底数据有异议,可持相关证明文件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进行核对。
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3月24日
附:改造红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