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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坝南片区两宗住宅用地分别以3.5亿和1.9亿竞拍成功 另一商住地块交易未成功

来源:兴国房产网  加入时间:2018-09-19 10:12:00  

    2018年9月19日,从江西国土资源交易网获悉,“赣州嘉福投资有限公司、赣州星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5290万元最高报价成功竞得兴国坝南片区C地块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赣州市峰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赣州铭欣实业有限公司”以19170万元的最高报价成功竞得兴国坝南片区E地块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D地块则显示交易未成功。


坝南片区C、D、E地块位置参考示意图(实际范围请以红线图为准
 
    其中坝南C地块(住宅用地)土地成交单价分别为4156.99元/㎡,折合楼面地价约为1889.54元/㎡,溢价率为0.14%;E地块(住宅用地)土地成交单价分别为3735.18元/㎡,折合楼面地价约为1867.59元/㎡,溢价率为0.26%。
 
 兴国坝南片区C地块
   坝南片区C地块占地总面积84893.21,规划容积率为1.0≤FAR≤2.2,建筑密度D≤30%,绿地率GAR≥30%;该宗用地规划用途住宅用地,含代征收道路面积6720.36㎡,住宅土地面积78172.85㎡。


坝南片区C地块红线图

   根据出让公告要求,坝南片区C地块应严格按照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兴建规条字2018032号)要求建设。C地块中道路用地应与项目地块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若项目分期建设,其道路配套应在项目一期建设中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和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由竞人按照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费用自理。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兴国坝南片区E地块
   坝南片区E地块占地总面积51322.78㎡,规划容积率为1.0≤FAR≤2.0,建筑密度D≤35%,绿地率GAR≥30%;该宗地块为住宅用地,含代征收道路面积5520.8㎡,住宅土地面积45801.98㎡。

坝南片区E地块红线图

   根据出让公告要求,坝南片区E地块应严格按照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兴建规条字2018034号)要求建设。该地块中道路用地应与项目地块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若项目分期建设,其道路配套应在项目一期建设中同步完成,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政府。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和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由竞人按照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费用自理。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兴国坝南片区D地块
    坝南片区D地块占地总面积93222.15,规划容积率为1.0≤FAR≤1.7,建筑密度D≤45%,绿地率GAR≥25%;该宗地块为商住用地,商服分摊土地面积47077.19㎡,住宅分摊土地面积46144.96㎡。

坝南片区D地块红线图

   根据出让公告要求,坝南片区D地块应严格按照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条件通知书(兴建规条字2018033号)要求建设。出让地块未作地质钻探和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和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由竞人按照园林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处理,费用自理。 施工临时用电、用水、施工便道及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D地块中,沿滨江东路应布局具有江南特色的精品休闲购物商业风情街,且建筑面积≥4万㎡;应建设一座集商业、娱乐、超市为一体(可含星级酒店、写字楼)的多功能城市综合体,计建筑面积≥4万㎡,其中竞得人需自持经营建筑规模≥2万㎡(除星级酒店、写字楼)的商业,5年内不得分割转让、销售。该宗地星级酒店、自持经营的大型商贸部分(具体建设规模以最终审定批复的建设方案为准,土地分摊面积按批准的建设规模换算)列入县招商引资范畴,可按《兴国县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试行)》(兴发[2012]25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项目建成后,已享受县招商引资用地奖补政策的大型商贸部分5年内(含5年)不得出售和转让,5年期后可按规定自行处置。
 

兴国湿地公园一江两岸全景(请横放手机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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