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21-05-17 19:42:51
提问:购买期房时合同上注明了“双方不同意办理该房产的预告登记”,而且事后我发觉之后也问了房产销售经理,他说也不会同意办理预告登记,请问买受人还可以申请办理预告登记么?
回复:您好,据了解,目前普遍存在购买预售期房未进行预告登记的情况,按正常理解,办理预告登记是买受人正当合法的权益,出卖人未办理预告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单方要求申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卖人应予以配合,具体建议您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97-5322026。
回复时间:2021-05-18 08: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