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5-04-30 18:00:06
提问:2014年按揭买的房,己办按揭,2015年10月交房,交房时还要交评估费吗?交房时还有什么费用?
回复:兴国县房管局已下发通知,3月1日以后,为新建商品房办理抵押登记时,无需提供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人无需缴纳评估费用。交房费用主要有,物业管理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绝大多数情况会被要求先缴付一年或半年的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在收房后,装修之前向物业缴纳的押金,装修完后可以退;建筑垃圾清运费 ;水、电、煤气、有线、宽带等费用。
回复时间:2015-05-07 14: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