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位置:兴国房产网首页 > 互动 > 房产问答 >

原来是商业贷款买的房(中国银行)现在想改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

提问人:曾**标    时间:2015-05-31 21:09:12

提问:房博士:你好,我于2013年1月在兴国滨江新城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由于我的住房公积金还没有办理下来,现在我的住房公积金已在兴国缴了2年了,我想改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如何办理,要准备哪些材料。

回复:您好,据了解,2套以内的住房只要未曾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还房贷,兴国各个银行的商业贷款只要贷款满一年以上均可转为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最高不可超过50万元,其余部分可仍为商业贷款或提前还清。
    您若在本市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材料为,基本资料:借款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口簿、银行代发工资存折、个人信用报告(必要时提供住房情况证明);女方申请的,另需提供法定退休年龄证明;用房屋产权作抵押的,提供用于抵押的房屋产权证正本及房屋产权人(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用有价证券质押的,提供有价证券及担保人(出质人)夫妻双方(含共有人)的身份证和婚姻证明。
​    专项资料:提供买卖双方同意贷款资金转入的银行存款账号,已办理过户手续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票证(未办理过户手续的可提供房屋买卖协议、契税完税票证及办事处认可的所购房屋评估报告,先行报批贷款金额)。
   具体您可以向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国办咨询,电话0797-5326934。

回复时间:2015-06-01 09:08:14

分享到:

文章检索
兴国最新房产资讯排行
兴国楼盘最新动态
  • 楼盘名称
  • 最新均价
  • 楼盘状态
兴国最受关注房产资讯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