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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家属房

提问人:**    时间:2015-09-14 17:43:06

提问:房博士:您好!我前年买的兴国县公安局职工的家属房一套,没有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明,只写了一张协议,如果该房子拆迁,我能证明我有该套房子的使用权吗?另外如果拆迁重建是不是按同样面积补回我一套房子?谢谢您!

回复:您好,据了解,“家属房”目前不是法定的房产类型,而且即使同称“家属房”,不同的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对家属是否拥有“家属房”的房屋所有权及完全处置的权利都未必相同,有些“家属房”权属归国家或地方政府所有,其家属只在一定期限内有居住权,有些则规定一定时限后部分权属或所有权属归家属所有。您此类情况只能在原出卖方能证明其对该房拥有所有权,且您通过合法途径从其手中获得该房所有权,则可证明您有该套房的使用权;如通过前面提及的相关前置条件,能证明您拥有该套房的合法权属,拆迁重建时您应该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是否按相同比例补偿则建议您咨询对应单位。

回复时间:2015-09-18 0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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