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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

提问人:**    时间:2016-12-08 16:58:44

提问:您好,我8月份在丹凤龙廷买了套房,已签合同并交了首付款,12月7日却通知我说我必须按新政策补交首付款,同时住房公积金也不可贷款那么多,必须商贷组合,房产公司这样做合理吗?我不是已经有实质性购房行为吗?我需要按新政策补交房款吗?房产公司明知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变化几个月都不提交我们的资料是否是正常行为。

回复:您好,商业贷款政策变化由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相关政策规定决定,各商业银行必须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执行,公积金贷款则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管控情况及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调整变化,赣州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为近两天公布政策,通常非开发商能提前预测或左右,因此,建议您和开发商沟通并根据现行政策变化及时妥善处理。

回复时间:2016-12-09 1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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