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 时间:2019-08-19 21:46:51
提问:您好!请问我们接到收房通知,去收房那物业公司要我们交装修管理服务费540元,又要交装修垃圾清运费之类,请问这样合理吗?
回复:您好,据了解,参考此前赣州市物价局、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的要求,目前各楼盘小区交房时会收取一定数额(最高不能超过2000元)的装修履约保证金是较为普遍的做法,但装修完成后,若业主装修过程中未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或已自行修复且无违约责任的,经双方确认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在10日内全额退还装修履约保证金。关于垃圾清运费,根据《通知》要求,装修垃圾可以由业主、使用人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清运,委托清运垃圾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您对物业收费的相关事项或费用有疑问或异议,您可以向县住房和建设局物业股咨询或投诉。
回复时间:2019-08-20 10:13:34